兩岸開放會議服務業對於我國會議產業之好處及衝擊?【貿易局】
擬答:
我國開放大陸業者以獨資、合資、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在台灣設立商業據點,提供會議服務,係依據我國在WTO的開放承諾,且於98年6月30日我國已將會議服務業列入陸資來台投資服務業第1階段開放項目;截至目前已有4家大陸商(3家已獲准,另1家審核中)向我方申請在台經營之服務業項目中包括會議服務業。因此兩岸經濟協議簽署後對於我國會議產業的影響不大。
陸方在會議服務業的開放程度與我國相當,亦允許我國業者赴大陸投資會議公司,中國的會議市場規模較我國大,但在專業人才及服務品質方面仍有待提升,我國服務業則較具創意、行銷及應變能力,對於我國業者拓展中國大陸市場將具有利基。
鑑於兩岸舉辦的國際會議皆以醫學、技術、科學類為多,未來可結合雙方舉辦的經驗與資源(如專業人力、資金)共同主辦國際會議,或爭取國際會議在兩岸輪流舉辦,讓雙方互利。